您的位置:招采网 > 意向公示 > 制供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制供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制供氧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制供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20立方每小时固定式制氧站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1.制氧机组按照制氧机房进行布置,制氧机组与中心供氧管道系统进行可靠连接。2.氧气制造原理必须为PSA技术,采用双塔或多塔流程设计。3.制氧设备输出氧气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WS1-XG-008-2012 富氧空气(93%氧)》要求 。4.制氧设备配件之间的连接管道材料优质,采用脱脂不锈钢材质或铜材的管路及阀门等配件。5.整套系统应配置高性能的智能化控制系统,用户可以方便地控制该设备的启动和停止,并且可以实时监控(如各仪表的显示,包括压力、流量、氧气纯度等),所有监控仪表须适应高原环境条件。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报警器将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必要时执行保护停机,整套机组根据功率大小配置匹配的稳压器。6.配置一套制氧设备运行管理平台软件(win7环境),可同时管理多台设备,软件支持中文功能。具备数据联网功能,完全开放通讯接口协议,实时进行数据监控和数据保存,具备空压机故障报警、空气储罐和氧气储罐压力报警、氧气输出浓度报警、制氧主机运行状态报警功能;签订保密协议。
需满足的要求:1.投标人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4.须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5.制氧主机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制氧设备或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且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6.投标人必须为制氧设备生产企业。7.投标人应由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承建。注: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见附件 480.00 2024年09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马金虎

联系方式:15889042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