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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教学车场配套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意向公开

信息化教学车场配套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信息化教学车场配套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教学车场配套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二、预算金额:318.30万元,其中第1包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支撑硬件建设283.30万元,第2包“一室四间”及配套设施整修35.00万元。

三、项目概况

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特殊资质要求:

(1)第1包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并提供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

(2)第2包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资质;

五、征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征集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方式:

1.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指定位置,经审核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后领取采购需求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特殊资质证明材料。

3.如对项目技术指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将反馈意见建议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2-84651709,15522470925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