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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聘请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协助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聘请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协助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卫市应理南街东侧沙坡头水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J-NZC-Z24031

项目名称: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聘请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协助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共一个标段

其他咨询服务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2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6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卫市应理南街东侧沙坡头水镇

方式:报名后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卫水镇分平台(中卫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F)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卫水镇分平台(中卫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参与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30时(北京时间)将供应商单位名称、所报项目名称、营业执照等信息资料发送至邮箱(ztsjzwfgs@163.com)。磋商文件领取人:李晓维、张鑫,联系电话:0955-8765798。

2.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目。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目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磋商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代理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金额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

4.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955-7068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中卫市分公司:中卫市应理南街东侧沙坡头水镇            

联系方式:李晓维、张鑫 0955-8765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振

电 话:  0955-706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