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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901]NDZC[CS]2023001

二、项目名称: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801 1,196,00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货物类(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交通管理设备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海康威视等 海康威视、iDS-TCV900等 12 99,667.0000 1,196,004.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刘键
评审专家: 郑巧銮 郑乃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1.1?%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②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称: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8?6107?0000?140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1.715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报价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报价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过。

3、第一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6.6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宁德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万安西路6号

联系方式:0593-275806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室

联系方式:18105939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众成联络员2

电话:18105939011

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