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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购买第三方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购买第三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BDL-2024-0320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4-02471
  3. 项目名称:开发区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购买第三方服务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61.000000(万元)
  6. 最高限价:61.000000(万元)
  7. 采购需求:开发区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购买第三方服务
  8.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一)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
    面承诺)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2)供应商信誉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的;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供应商对以上 4 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若查实有以上 4 条记录的,按无效标
    处理。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 时间: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3. 方式: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dzjy.jxzfcg.cn:85/login?cloudid=147,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1818203;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1)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
2、(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书》、《磋商报价明细表》;
(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方案;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
3、(1)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2)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明确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4、(1)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是否保留】;
(4)满足磋商文件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或合同分包相关规定【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是否保留】;
(5)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6、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4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dzjy.jxzfcg.cn:85/login?cloudid=147)。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4年07月10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1397159726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
    联系方式: 027-8180031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恒希诚誉
    电话: 027-818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