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意向公示 > 统筹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意向公开(2024-JWHYFW-G1001)

统筹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意向公开(2024-JWHYFW-G1001)

统筹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统筹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统筹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5日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采 购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统筹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对学院内部分单位进行办公室改造、涂料粉刷、公共卫生间防水维修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详见附件。

见附件

129.6万元

2024年8月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的有郊期内;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654825703@qq.com;发送标题: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

5.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竞谈)公告和招标(竞谈)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0574-56877523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574-56877065,0574-56877090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某学院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