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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港王加禄故居修缮工程(第三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过港王加禄故居修缮工程(第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浦县绥安镇新都城市广场华景楼12楼12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远瓴咨询-浦采【2023】022号

项目名称:过港王加禄故居修缮工程(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7363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9974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为¥659974.19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承包范围及内容:过港王加禄故居修缮工程(第三次)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人所提供的批复文件、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书所含内容等。

3、质量要求:达到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六项规定、执行国家、省或行业(文物、建设等)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1、投标人为本项目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含古建筑)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人员须是本投标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和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2、投标人为本项目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含古建筑)。该人员须是本投标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和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5日 至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浦县绥安镇新都城市广场华景楼12楼1208

方式: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电话联系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浦县绥安镇新都城市广场华景楼12楼1208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浦县绥安镇新都城市广场华景楼12楼1208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浦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漳浦广电中心十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6-310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浦县绥安镇新都城市广场华景楼12楼1208            

联系方式:小陈 0596-320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6-320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