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中标信息 >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顺县城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顺县城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SCG202401001

二、项目名称:泰顺县城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4927500(元)江苏新奇环保有限公司高塍镇塍文路35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泰顺县城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服务泰顺县城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服务泰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处理规模180m3/d(另外采购单位现场具有应急备用渗滤液处理进水规模为50m3/d,仅限于应急使用),及泰顺县新城中转站渗滤液收集、运输和处理。运营服务管理期限为1+2年(1年运营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操作规范、服务优良、单位评价较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财政部门核实后,可延长运营服务有效期。),出水质量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泰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处理规模180m3/d(另外采购单位现场具有应急备用渗滤液处理进水规模为50m3/d,仅限于应急使用),及泰顺县新城中转站渗滤液收集、运输和处理。运营服务管理期限为1+2年(1年运营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操作规范、服务优良、单位评价较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财政部门核实后,可延长运营服务有效期。),出水质量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2年泰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处理规模180m3/d(另外采购单位现场具有应急备用渗滤液处理进水规模为50m3/d,仅限于应急使用),及泰顺县新城中转站渗滤液收集、运输和处理。运营服务管理期限为1+2年(1年运营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操作规范、服务优良、单位评价较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财政部门核实后,可延长运营服务有效期。),出水质量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正,杨昌艳,欧阳曙(采购人代表),商爱真,李正芬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江苏新奇环保有限公司70.076.078.080.064.073.612.085.6
1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0.074.058.060.070.066.410.7577.15
1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1.037.031.033.035.033.420.053.4
1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46.036.046.038.046.042.49.8252.22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标准收取。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与文祥大道交叉口(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微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616099

质疑联系人:欧阳曙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616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顺溪嘉园商业街13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高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623366

质疑联系人:潘菲菲

质疑联系方式:157577979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传真:0577-67595160

联系人:董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758850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