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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作业室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意向公开(2024-JWHJZZ-F1005)(第1包)

某单位作业室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作业室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作业室建设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项目总预算486万元,包括分布在上海、广东、山东地区的3个单位作业室硬件设备和监测系统服务,其中硬件建设预算372万元,软件建设预算114万元,服务期限三年,预计采购时间为2024年7月,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采用电子邮件(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2)向我单位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干事 联系电话:010-67418985 电子邮箱:88961092@qq.com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1.采购需求

2.建议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