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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卫生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各潜在供应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保洁卫生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

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保洁卫生服务项目

负责单位的医疗区、办公区、教学区及家属区保洁卫生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持有物业管理资质。

二、服务内容

1.项目面积:总占地面积约20.18万平方米,楼宇68栋,建筑总面积约35.98万平方米,室外公共道路面积约3.5万平方米。

2.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正式签订后30日内进场服务,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年签订。期间如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明确为准。

三.服务标准

(一)保洁卫生

区域内所有用房室内及室外保洁:包括但不限于大厅、走廊、电梯、楼梯间、诊室、病房、医护办公室、检查室、卫生间、污物间、楼顶平台花园、垃圾桶、消防设施、灯具、标识牌、候诊椅等公共设施。室外主干道、路灯、景观灯(含草坪灯)、广告灯箱清洁;家属区住房楼道间、公共区域保洁,病区、房间等区域清洁开荒;各楼宇及地下通道等玻璃雨棚保洁;电梯清洁;雨水井沟垃圾清理;雨雪天气的道路清扫;保洁用品更换(地垫、垃圾桶、垃圾袋、雨伞袋、公共卫生间洗手液和纸巾)等。

(二)垃圾收集清运

(1)生活垃圾:按照国家环保部门和医院的相关管理和要求,每日对医院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运至医院指定内部区域堆放。

(2)医疗废物收集和转运

投标人须安排固定的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至医院医废暂存间,严禁保洁员参与医疗垃圾的收集处理。

(三)保洁工具及耗材

投标人负责提供保洁工作所需的工具、物品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拖把、刷子、抹布、扫把、尘推、垃圾袋、84消毒液、洁厕净、洗洁精、尘推车、保洁工具车、洗地机、扫地车、垃圾转运车、抛光机、石材翻新机、烘干机、冲洗车、垃圾桶、医废扎带、医废专用垃圾袋、拖把架、地垫、卫生纸、抽纸、除臭设备、除臭设备耗材、空气清新剂、洗手液等。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工具和材料。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重庆市渝中区

2.配备保洁人员不低于287人(含管理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要求,保洁员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须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证明,有责任心、仪表端正,有同类工作经验。

1600万元/年,3年不超过4800万元

2024年10月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

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意向收集时间:202478日至202488日;

4.意向收集方式:邮箱379961928@qq.com

5.联系人:023-68757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