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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系统底层数据库开发意向公开(第1包)

某系统底层数据库开发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某系统底层数据库开发项目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系统底层数据库开发

二、项目概况:面向仿真和教学需要,采用统一通信协议,开发底层数据库管理软件,主要构建数据管理框架,完成基础数据录入,进行仿真与教学过程中的数据管理,实现方案、参数和性能等的高效查询。

三、初步技术参数

1.构建B/S结构的底层数据管理框架,支持分布式通信协议,具备数据高效读取、存储、修改、查询、导入、导出等功能。

2.支持按照类别、类型、名称、配属关系进行查询。

3.支持HTTP请求查询,单个、多个和全部参数查询。

4.支持装备数据库表结构的定制。

5.支持多种格式的信息导入导出,以及批量数据的导入导出。

6.支持浏览器查阅访问数据库功能。

7.支持数据库备份功能。

8.支持特定格式下的人机交互接口。

9.同时在线并发访问数量不小于1000。

10.单次查询时间不大于1秒。

11.提供容错保障措施,避免因输入查询条件异常而引起软件异常退出。

四、预算金额:20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7月。

六、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ytjihong@163.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除具备以上基本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二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电 话:15865639098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