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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指挥部家具制作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普陀分局指挥部家具制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2024-0125-01

项目名称:普陀分局指挥部家具制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7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7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普陀分局指挥部家具制作

2.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3.项目预算:650,77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本项目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环保节能产品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投标价格优惠比例:15%;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方式:现场获取(需提前预约)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未失信证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凡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址:大渡河路1895号        

联系方式:陆鹭明 021-22049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恒帆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联系方式:姜逸颖 13391063879 021-56883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逸颖

电 话:  13391063879 021-5688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