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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HZB-2024-0008

二、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中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大和庄新区66号楼1单元3室 91130903MA0GLD2M43
河北星宇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商务中心1203 911301047698165868
沧州市沧房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中路南新村4号楼 911309005518736418
河北达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大厦2301铺 91131026559095004R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中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一标段) 李天木镇、风化店镇、仵龙堂乡、旧州镇、沧东经济开发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对采购人工作中所涉及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编制土地价值评估报告。 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0 国家规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65%
河北星宇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二标段) 张官屯镇、兴济镇、姚官屯镇、薛官屯乡、杜林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对采购人工作中所涉及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编制土地价值评估报告。 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0 国家规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65%
沧州市沧房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三标段) 大官厅乡、杜生镇、崔尔庄镇、高川乡、黄递铺乡、大褚村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对采购人工作中所涉及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编制土地价值评估报告。 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0 国家规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65%
河北达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四标段) 纸房头镇、捷地镇、汪家铺镇、刘家庙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对采购人工作中所涉及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编制土地价值评估报告。 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0 国家规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6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霞(采购人代表)、杨玉琴(评标委员会主任)、邓茹娟、贾蔚冰、邵明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每个标段6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299950。2、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161015。3、确定中标结果日期:2024年7月9日。4、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6、本项目每个标段最后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据实结算的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如果超出预算金额则最多按预算金额结算费用。7、本项目按照费率报价,一标段中标费率为国家规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65%,评审总得分88.15分;二标段中标费率为国家规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65%,评审总得分86.74分;三标段中标费率为国家规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65%,评审总得分89.25分;四标段中标费率为国家规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65%,评审总得分86.95分。8、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文件的要求。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9号

联系方式:0317-3160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76#13楼1302-1305室

联系方式:0317-5299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金明

电话:0317-5299950

十、附件

3标段承诺函

3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标段承诺函

1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

4标段承诺函

2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

4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结果公告

1标段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