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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学院文档中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教育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教育学院文档中台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教育学院文档中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闽联审榕采招[2024]00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晓榕、林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765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教育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老师 0591-875116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晓榕、林榕 0591-8357655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协商邀请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 福建教育学院文档中台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闽联审榕采招[2024]002号

2、项目名称: 福建教育学院文档中台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采购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名称

1

91350200MA34A8FH7A

厦门市晨果科技有限公司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24126日至2024131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6.2、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6.3、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

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登记表》;通过转账方式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致电0591-83576559办理并填写《邮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联系单》,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6.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应于202421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协商时间20242109:00(北京时间)

协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

10、联系方式

福建教育学院

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511691

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

人:叶晓榕、林榕

联系电话:0591-83576559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5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建教育学院文档中台采购项目

1.00

2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协商响应申明函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协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特定条件: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