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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超市商业服务社会化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开(2024-JTHECX-F1002)(第1包)

某部超市商业服务社会化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开

我部就某单位超市商业服务社会化项目进行采购需求意向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超市商业服务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THECX-F1002

三、服务范围:提供工作人员日常所需的香烟、预包装、散装、日用百货等(不含管制刀具、酒类饮品等禁止产品)。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非小微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是连锁超市或便利店,具有正在以超市经营为主体的实体店面至少1家(含)以上,且具备3年及以上超市服务经验,连锁超市或便利店,均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意见反馈和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意向和意见建议。

八、意向公开时间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50-4363049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