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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调测任务执行、数据收集与处理采购需求公示

某调测任务执行、数据收集与处理采购需求公示

(2024-JHGDDQ-F3014)

我部拟组织某调测任务执行、数据收集与处理,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某调测任务执行、数据收集与处理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预算:6,980,000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①国有企业;②事业单位;③军队单位;④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2)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3.特殊资质要求:

具备武器装备KY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BM资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四)需求明细:

某调测任务执行、数据收集与处理: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某调测任务执行数据收集与处理16,980,000

(五)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六)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
(一)意见反馈方式:如对需求有合理意见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必要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三)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71113396
监督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7-65460922
五、信息发布媒体
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