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编号: 2024-VGBSBN-F1001)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灵山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SBN-F1001
项目名称:灵山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VGBSBN-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预算金额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起止时间 | 服务地点 |
01 | 灵山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 | 80万/年 | 项 | 1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说明: (1)供应商应对所投包号的全部货物及其伴随服务投标。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标段的最高限价(综合折扣率)。如某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综合折扣率),则该供应商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具体技术参数指标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80万/年;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指定邮箱。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gszbgl@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层2、5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层2、5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8801168950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773-2801156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廖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19127766655、13014972083
采购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 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指定邮箱
方式: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1月26日至2月2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 (二)申领地点: 指定邮箱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gszbgl@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层2、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灵山县
联系方式:联 系 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 18801168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联系方式: 黎工 0773-2801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 0773-28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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