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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YAIFE-W1026)(第1包)

某部厂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4-JYAIFE-W1026

2.2工程特征:厂区消防设施改造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

2.4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厂区消防设施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移交使用。完成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招标控制价:782,318.5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21年07月0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单中签署的日期为准,下同)具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75万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承担完成过包含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内容的,与本项目结构、用途类似的工程项目);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4年04月至2024年06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且为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5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须出具承诺声明);

3.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良好。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07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截图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0718日至202407250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均可,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报名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并提供2024年04月至2024年06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提供承诺书);

9.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良好。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07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截图;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10.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且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11.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1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3.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3获取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5楼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808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2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1开标大厅。

5.3递交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0808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1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某部纪检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51-83839046。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某部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联系人:王先生

话:157-6544-6176

9.2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5楼

编:150000

人:于女士

话:187-0461-5959

电子信箱:hljgzxmgl@163.com

黑龙江佳木斯某单位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