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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告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G2024-FW6749(金消采G2024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飞

项目联系电话:0579- 880891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浦江县浦南街道文溪东路3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亚飞 0579-880891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女士 0579-83182132

代理机构地址: 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就“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范围:

(1)公开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2.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07-22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24年7月22日 下午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 148251915@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4)联系人:朱女士

(5)联系电话:0579-83182132

(6)联系邮箱:148251915@qq.com

4.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5)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5.附件信息:征求意稿公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开标时间”即为“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2.506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