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中标信息 > 某部遴选委托代理机采购采购结果公示(2024-JLJZAE-F1003)(第1包)

某部遴选委托代理机采购采购结果公示(2024-JLJZAE-F1003)(第1包)

某部遴选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2024716日,我部组织了“某部遴选委托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评审会议,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部遴选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4-JLJZAE-F1003

三、评标结果

第一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第三名:新疆璞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名:新疆国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六名:新疆优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预中标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预中标单位: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第三预中标单位:新疆璞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7月18日-7月22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908-4764159 15337933695

纪检联系人:马科长 联系电话:0908-4764111 13379706005

六、退保证金相关事宜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价供应商的保证金将由我部统一办理,退回汇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