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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防护建设意向公开(2024-JL09-W1050)(第1包)

网络安全防护建设项目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网络安全防护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网络安全防护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L09-W1050

三、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网络安全防护建设

1.采购路由器、防火墙、入侵检测、网络安全审计、日志审计等网络安全防护设备;

2.采购系统集成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预算约为

115.8万元

2024年10月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武器装备科 研生产单位保 密资质。

五、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

为确保中标方能够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设详细设计方案拟制,并通过招标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方可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

(二)合同款支付方式

中标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后,由招标方组织审价,依据审价结论支付95%的合同款,剩余5%合同款作为质保金在交付使用3年后支付。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联系人:贾老师,电话:17611332897,邮箱:17611332897@wo.cn

(三)公示时间:2024718日至20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