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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挂物挂卸载系统及储具意向公开(2024-JHHDGL-W1001)(第1包)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外挂物挂卸载系统及储具

用于某型飞机外挂物的储存、开箱和挂卸载流程操作(含机械接口和电气接口对接操作)。要求机械电气接口符合相关国军标要求,挂卸载过程流畅无卡滞,提供所有设计图纸和模型,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系统包括挂卸载平台、转接挂梁、挂架及附件、外挂物和储具五部分。

挂卸载平台1个:安全稳定的固定安装于墙体上,具有4个挂点,适配2个挂载高度,负载1200kg。

转接挂梁1批:适配不同挂点和挂载高度,要求上下接口连接可靠无松动,单个重量150kg。

挂架及附件1批:适配外挂物的挂卸载操作,单个重量≤150kg。

外挂物1批:用于外挂物挂卸载操作,单个重量≤150kg。

储具1批:用于外挂物的固定存放,单个重量≤1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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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之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19804473@qq.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取得军委装备发展部或原总装备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或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提供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证书(二级或以上),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羚。

话:13863838520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