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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代理机构选取公告(二次)招标公告(2024-JLJYCA-F3001)(第1包)

某单位代理机构选取公告(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代理机构选取公告(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JYCA-F3001

三、项目概况:选取3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地方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完成我部委托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全过程服务,并承担采购项目的咨询、技术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1年期。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项目内容。

(七)报价供应商需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八) 投标人须在乌鲁木齐市或昌吉市具有经营业务场所,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保障能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8月1日,每日10:0019: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新疆昌吉

(三)申领方式:

申领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发至报价人提供的邮箱。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网页截图;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事故声明(原件)

7.投标人在乌鲁木齐或昌吉市具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租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明)。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82211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昌吉市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8221100分(北京时间,应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新疆昌吉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助理

办公电话:099449640451559982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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