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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刘英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
  2. 项目名称:高桥镇刘英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3.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4-00005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基本情况:高桥镇刘英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2. 采购内容及要求:
    基础设施建设、排水、绿化、立面改造等工程
  3. 项目预算:185.84196(万元)
  4. 预算控制最高价:174.727913(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1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273524193@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基础设施建设、排水、绿化、立面改造等工程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安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同心路8号
    联系人姓名:韩主任 联系方式:1372017579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路茶山巷206号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琛
    电话:1399752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