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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地方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公告(2024-JKFLHZ-F5001)

选取地方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采购名称

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内容

2024-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选择2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服务范围包括工程类、服务类和货物类及其他的招标代理服务;

2)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情况延长服务期限

3)费用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规定等文件收费标准自主报价。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承担招标费用。

2.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印制各种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场地租用费、食宿费、评标专家费等,由代理方承担。

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下表)×(1-浮动幅度值)

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区分两种情况,一是根据规定费率计算,单次服务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二是根据规定费率计算,单次服务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按照最终报价执行,如选择两名中标人的情况下,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报价低于第一中标人的,执行各自报价;报价高于或者等于第一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一律执行第一中标人报价。中标人不接受第一中标人报价,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按照评审排序,从第三名开始,依次商其他投标人中标。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

0.8%

500—1000

0.8%

0.45%

1000—5000

0.5%

0.25%

5000—10000

0.25%

0.1%

1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效期内)原件;
  • 投标人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并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为原件);
  • 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为原件);
  •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将拒绝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下开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应准时于开标日09时30分持相关资料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楼参加开标。

、成交原则

本次采购参照《政府采购办法》相关规定,必须有三家以上合格单位参与方为有效。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99 97676076

监督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763145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