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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新营区文化环境设计意向公开(2024-JTHJBX-F4002)(第1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的新营区文化环境设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新营区文化环境设计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万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某部新营区文化环境设计

新营区占地109亩,包含办公楼、综合科研楼等10栋建筑以及室外广场、篮球场和公园,对新营区进行系统性整体性文化环境设计。

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全套平面图、建模效果图以及CAD施工图。

8

20241231

山西省岢岚县(具体地址由甲方指定)

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有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统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本项目服务商自愿勘察现场,勘探时间为意向公开结束后。

三、公示时间:202481日至202488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服务要求

报价公司主营业务以设计、策划、制作为主,有较强创意、创新设计能力,有独立的设计人员或团队。

(二)服务商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参与本项目获得的采购方相关资料文件向社会公开,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六、交货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采购联系方式

人:李女士王先生

移动电话:15331062214 15829518636

址:山西省岢岚县

九、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