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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选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招标公告(2024-JLJZFP-F3001)

某部选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

流标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7月31日“某部选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因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现发布该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选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JZFP-F3001

三、 项目概况:(最高限价:费率1%)

负责委托实施代理两个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相关工作。

(一)、项目一预算金额59.5万元

(二)、项目二预算金额56.7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3年;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4.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5.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

6.具有依法交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7.具备固定的服务场地,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0.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应当熟悉军队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

11.党组织健全,专职人员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

12.建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代理军队采购业务;

13.承担物资、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需符合最近一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B+”及以上;

14.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线上组织两个工程项目招标;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出具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供应商提供上述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鲜章),请报价单位务必将相关资料一并附在报价文件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30,其余时间不受理)

(二)申领方式:供应商编辑邮件(公司名+参加项目名+供应商姓名+联系方式+QQ邮箱号)发送至采购机构负责人邮箱3046299441@qq.com),采购机构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三)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招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招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招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具体电话咨询)

(四)招标文件递交方式:

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携带社保缴纳证明)现场提交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8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具体电话咨询)。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郎先生,肖先生

话:18099168767,1336982703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具体电话咨询)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陈干事

监督电话:0991-4987059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