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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天大道681号4号楼5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SW-C2024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基本服务、安全保卫服务、卫生保洁服务、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会务服务、外包业务对接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天大道681号4号楼504室

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天大道681号4号楼4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天大道681号4号楼        

联系方式:金工0580-228225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  0580-2282253,0580-228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