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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直燃机搬迁及机房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直燃机搬迁及机房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WL-[2024]-0708

项目名称: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直燃机搬迁及机房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直燃机设备迁移及机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建设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执行《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吉财采购[2023]66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3.3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5供应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未在“信用中国”(详见财库【2016】125号)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后方可投标;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四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后审)项目编号:JLWL-[2024]-0708

项目概况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直燃机搬迁及机房改造潜在供应商,请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网(www.ggzyzx.jl.gov.cn)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2904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直燃机搬迁及机房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预算金额:1890000元;

最高限价:1890000元;

采购需求:直燃机设备迁移及机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3.3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供应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未在“信用中国”(详见财库【2016】125号)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后方可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

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 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售价:0元。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 CA 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 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供应商取得 CA 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四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2351号

联 系 人:郭军

联系方式:0431-85851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 系 人:刘丽平

联系方式:0431-88597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平

电话:0431-8859729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2351号         

联系方式:郭军0431-85851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系方式:刘丽平0431-88597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平

电 话:  0431-8859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