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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某部营院美化改造工程意向公开(2024-VGBOSA-G1001)(第1包)

郑州某部营院美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某部营院美化改造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某
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标准请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
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特征: / (结构形式、层数、用途等)
2.2 建设地点: 河南 省(市) 郑州 市 金水 区(县)
2.3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估算价: 39.99599 (万元)
2.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3 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自 2021 年以来)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
书);
3.6.2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
限内。
3.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
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 15 号中亨大厦 7 楼 712 室)。
5.3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
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郑
州市经七路 15 号中亨大厦 7 楼 721 室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部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
联 系 人:陈助理,徐助理
电 话:19522333725,15515555954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北 200 米路东中亨大厦 7 楼
联 系 人:郭女士、严女士
电 话:0371-55022101
电子邮件:jt-zb@163.com
2024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