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意向公示 >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项目意向公开(2024-JQ10-F4007)(第1包)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项目意向公开(2024-JQ10-F4007)(第1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医院消防设施维修管理服务,包括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以及消防值班等工作,保证消防系统及器材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二、经费结算渠道

项目预算金额为35万元/年,一年一签,2年共计70万元。

三、经费结算渠道

经费依据为年度预算编报的列医院成本支出的物业管理费,合同生效后,按月组织履约情况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履行签批手续后,每月给予结算支付。

四、关于组织实施采购的意见建议

(一)采购方式选择

采用询价方式组织实施。

(二)采购包划分

本项目不分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并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四)评审方法选择

本项目技术和服务标准较为统一,建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五)合同履约要求

1. 服务标准。乙方应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等相关法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机制,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做好甲方院区内所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消防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保证各消防系统及器材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具备二级及以上消防工程师资质证书,并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2)本项目常驻维护人员按以下方式配置:

08:00--18:00不少于2人,其余时间不少于1人值守。均需持有四级/中级工或以上资质证书(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且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并承诺常驻现场。

(3)消防控制室夜间至少配备1人与保安公司1名消控值班人员全时在位值守。

3.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六)安全措施

1.院区布局、采购人信息等,均列为秘密范畴,供应商有责任对上述信息保守秘密,存储相关信息的办公设备不得连接互联网,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和来访,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采访院区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应加强从业人员安全保守秘密教育管理,不得对院区设施进行拍照或视频直播,不得向外界透露院区内部有关情况;

4.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资料的保守秘密期限按照采购人规定执行。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项目不属于重点项目,无需要回避的专家或供应商。

技术要求

一、服务要求

乙方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消防各类规范相关要求,做好甲方院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包括:

  1. 按国家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标准要求。

2.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及所有附属系统的维修保养,包括系统设施设备故障排除、零配件更换、机械部件上油润滑、管网设施除锈上漆等内容;

3.进场后对医院所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器材进行全面检修、保养、故排、统计、评估。

4.设施设备巡查,按月、季、年分别出具检测和维保报告;

5.定期组织消防教育和练习,并提供所需的人工、劳保用品、用剂及必要的设备;

6.院方赋予的其它消防相关工作。

二、维修保养要求

1.维修

(1)乙方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乙方项目负责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参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表B.1)。在值班、巡查、检测、灭火练习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应及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向甲方报告同时提出专业处理建议。

(2)设备发生故障,乙方接到报故障电话,维修人员应立即进行维修,如无法及时修复或遇特殊情况,公司应加派技术力量到场执行紧急维修。

(3)公司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服务电话,紧急情况随传随到

(4)维修所产生的零配件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

(5)大型消防改造、整修、由乙方向甲方消防主管部门提供方案作为参考后,甲方消防主管部门按医院采购规定进行。

2.保养

乙方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制定计划,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参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表E.1)。乙方应定期提报应储备的消防设施易损件,由甲方采购后建立库存领用制度。

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刷漆、注润滑剂等。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标定应出具标定记录。

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有关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定期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对于使用同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的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

3.检测

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1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系统设备、组件,并提供检测报告。

4.巡视

每日至少进行3次消防巡视工作,并建立巡视巡查制度,做好登记。

5.从事保养、检测、维修、巡视相关工作人员需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消防各类规范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进行维修、保养、检测、巡视时需2人同时进行,上班及作业期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胸卡。

6.档案

乙方负责建立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档案,应包含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包括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

档案应实现纸制与电子版并存,其中消防设施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其它记录表保存期限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相关规定执行。

经济要求

一、预算安排

该项目年初预算60万元(含配件购置)。结合前期需求调查和论证情况,已对该项目预算进行评估,设定最高限价为35万元。

二、合同期限及履约保证

1.本项目合同首次履约期限1年,期满后视情可予以续签1年。

2.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当按合同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履约情况良好,甲方在履约结束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付款条件

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月比例,逐月付款。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完成合同履约情况评价后,一般于当月15日前完成上月款项结算支付。

四、责任义务

甲乙双方应相互协作,共同配合,确保医院消防系统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乙方应协助甲方完善消防设备使用维护制度,培训甲方专管人员。

(一)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负责对甲方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系统业务技术的培训。

2乙方应按消防现行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医院消防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医院设备处于良好待机状态,并做好检测记录,检测记录应经甲方相关负人签证后为有效,并报送甲方存档。

3乙方在保养维护过程中,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意外事故或人为的损坏设备等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医院上级或地方消防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应主动配合,预先对医院整个消防系统进行巡检测试,确保医院消防设备的安全运行。

5乙方有义务及时提出维护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及时做好维修维护工作。

6当甲方建筑有装修、或平面布局有变化时乙方有义务提出符合消防规范的合理化的建议,应将故障点屏蔽,做好记录并上报到主管部门;若消防设备有增加时,乙方应配合现场施工。

7在服务期内,若因乙方主观原因未能及时对甲方的消防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服务期内,乙方每年要义务组织各科室进行1次消防练习普及消防知识,并义务培训各科室义务消防员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器械,配合甲方完成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写。

9乙方的员工:乙方应确保自己在执行合同工作中未雇佣非法的劳工。乙方违反此约定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向甲方赔偿的责任。对于此项所指的“非法劳工”指非法入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乙方及乙方雇佣的员工中行为不端、不能胜任或工作疏忽者立即撤场,无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再雇佣于此项目工作,同时经甲方许可的人员应及时替换到位。

10设备和材料:乙方应提供能有效完成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工具、材料和其他设施等。操作或移动设备时必须进行正确和必要的防护,且在许可时间内进行。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消防安全事故。

11雇佣权利:当乙方不能依照规范要求完成合同工作或其他特别因素的原因,甲方保留雇佣其他乙方进场继续完成工作/服务的权利。

12乙方不得分配/转让合同或合同其中部分。若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损失赔偿,赔偿金额扣除一季以上的维保费用。

13.材料/设备的保护:在执行合同工作的过程中,任何属于甲方的建筑、设备及其他财产应注意保护,不为乙方的工人疏忽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损坏和遗失。若造成任何损坏和遗失,由乙方修复或更换至甲方满意。

14.损害责任:乙方应严格限制工人只在工作相关区域出入,保证工作时最低的噪音并不造成其他任何损害。

15.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接受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的安排,工作内容以不影响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为宗旨

16.在合同执行中,乙方负责工作的安全保护,对维修人员意外损害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

17.超范围维修和更换:如果工作范围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或使用功能变更及改造,乙方应向医院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报告和预估的报价。未经甲方管理层书面确认的额外维修、更新或更换费用不予接受。

18.完工后清洁:乙方在工作完成后应该清理工作场地的垃圾、碎片及推车等。工作完成后的场地清洁令甲方满意。

19.合同终止:当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不满意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时,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

20.矛盾和差异:如果发现合同资料中有相互矛盾时,乙方应在着手工作前将问题提交甲方。由甲方决定执行哪一部分文件内容并以此作为最终认定。

21.维修检测报告:须按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中相关检测要求及内容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检测,每次检测后,供应方须向需求方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详细注明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以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所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及所有附属系统的维修保养、检测报告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编制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单位公章。

22.乙方人员变更需提前通知甲方报备。

23.完工后的乙方必须对设备进行一次运行检测,排除故障,整理、完善所有资料及设备运行记录。

24.保证医院消防自动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二)甲方责任

l.检查监督乙方工作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

2.为乙方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并保证作业场所必要的照明、用电、用水。

3.及时组织合同履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支付合同价款。

4.建立好常用备品备件库存,并做好入出登记。

五、违约条款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达到消防维保服务质量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经甲方书面通知七天后,乙方仍然未能做出改善,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2.乙方进行该项服务必须认真负责,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何人身意外,损坏甲方或第三方的设施用品或触犯法律、法规,乙方须负完全责任。

3.甲方对乙方维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乙方应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无故拖延整改,甲方有权从维保服务费中视情每次扣除500至5000元的罚款。

4.乙方驻场人员不足,甲方有权按实际驻场人员数量支付合同费用。

5.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明确的义务,或者连续考评得分较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消防服务监管考评细则

1.分值评定细则:

(1)考评表中各检查标准扣分项,扣分不受分项分值限制,直至总得分为零★;

(2)若分数低于90分的,每分扣100元,并且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3)每月分数低于85分的,扣除该月维保费3000元,并同时按照每分扣100元执行。

2.满意度或考评得分低于80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消防服务维保考评表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

人员在位数达到指定要求

少一人次扣5

5

2

管理机构架设完善、正常履职,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

值班人员24小时必须有2人在职,若不在职或未履行职责扣2分职责制度不健全每项扣1

2

3

严格内部管理主动化解内部矛盾,不得影响医院工作

内部管理产生纠纷影响医院工作秩序每人次扣1分,情况严重扣6

2

4

所属人员了解医院相关情况,对医院专门强调的内容要落实的到位

对医院基本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对院方强调内容不清楚扣1

2

5

规范实施岗前培训,人人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一人次扣5

5

6

值班人员对医院进行巡检并记录,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

未有内部记录一天扣2

重大情况值班人员未及时发现扣2

发现未及时报告扣2

6

7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根据医院情况、任务及时修订

一项未建立扣2分,未及时修订扣1

2

8

每月5日前向院方提交一份月报或季度报告

没及时上交报告扣2分,内容不实每处扣1

2

9

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分门别类,每周归档,便于随时调阅

档案资料不齐一项扣1分,临时调阅不到位一次扣1

3

10

保管好中控室内院方的财产、设备,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未保管财产、设备、消防器械扣2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扣2

2

11

值班时精神集中,认真观察火灾报警、联动系统的工作状态,按操作规程操作,及时转接相关电话

违规操作扣2
未及时转接相关电话扣2
未及时处理相关故障扣2

6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

设备故障维修人员30分钟内赶到

超过1小时赶到扣3

3

2

设备故障1小时内未修复技术员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超过2小时赶到扣3

3

3

设备故障2小时内未修复技术员负责人3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超过3小时赶到扣3

3

4

特殊情况1小时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场

超过1小时赶到扣4

4

5

24小时热线服务,紧急情况随传随到

没落实此项服务,每次扣2

2

6

工作人员巡查情况

消火栓扣2

灭火器扣2

风口、风阀扣2

安全出口扣2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扣2

其他报警、联动、广播、灭火系统巡查扣2

各消防设备房,如水泵房、风机房等的巡查扣2

14

7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发现一处设备故障扣1分,重要大型设备故障未处理扣2

3

8

不得雇佣非法劳工

发现非法劳工每一人扣2

2

9

提供必要的施工工具及设备

维修时缺工具、设备扣2

2

10

维修时进行必要的防护,许可的时间内进行维修

未做防护扣1分,未按许可时间作业扣1

2

11

紧急情况下提供的设备,配件必须是原厂并经业主同意才可使用

设备、配件不是原厂的扣1分,未经业主同意就使用扣2

3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2

按合同、规范完成工作内容的

未按合同、规范完成工作内容,由业主雇佣其他施工单位施工的扣2

2

13

合同不得转让或分配

发现合同转让或分配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扣2

2

14

施工时保护好工作区各大楼的设备和财产不受损坏

损坏设备、财产的扣2

2

15

严格限制工人只在工作相关区域出入,保证工作时最低的噪音并不造成其他损害

强行进入医疗工作区域,并产生噪音或造成其他损害扣2

2

16

接受院领导、保障处、各科室主管领导的安排,进行维保

不接受院领导的安排工作的扣2

2

17

负责维保施工中的安全保护、出现意外损害负全部责任

出现安全事故扣2

2

18

设备更换,应向相关部门报备,未报备不给与结算

更换设备,未报备的扣2

2

19

施工或维保、更换设备做到工完场清

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扣2

2

20

合同执行时出现争议时,由业主确定按哪一文件内容执行

未经业主确认就擅自做主执行的扣2

2

21

重大假节日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并配合医院、消防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值班人员不到位或不配合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的扣2

2

22

因维护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由供应方负全部责任。

维护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扣2

2

得分:

监管员: 服务商: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