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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人民检察院设置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设置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65-1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FXZH.007

项目名称:彰武县人民检察院设置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96276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9627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拆除工程、砌筑工程、新建工程、门窗工程、天棚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65-1门)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彰武县人民检察院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彰武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中华路83号        

联系方式:崔先生0418-6919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65-1门             

联系方式:王先生0418-2173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18-217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