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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大街86号3号楼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HYEQ-G1422

项目名称: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文化长廊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至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大街86号3号楼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或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纳税凭证须为税务部门或者银行出具的,社保凭证须为税务部门或银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提供本单位2023年10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7.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和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9.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军队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未在招标人上级、本级或者友邻单位存在过违规失信行为(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11.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        

联系方式:侯先生18393888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大街86号3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滕晓帆18709370770、18080815599、13720838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晓帆

电 话:  1372083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