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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需求公示(2024-JQ68-F1042)

保安服务项目需求参数公示

2024-JQ68-F1042

一、项目名称:保安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Q68-F1042

三、公示时间2024828日至2024903

四、项目概况:

本次公示采购内容为我中心保安服务项目,主要负责做好四个院区大门的保安工作,服务期限为1年, 主要负责做好4个院区大门值守、院区巡逻工作、应急处突、停车管理、安全巡察、公差勤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需配备基本安保人员为27人预算155.76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六)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等详见附件。

七、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

八、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目前仅为本项目参数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助理

话:029-8465104715229345066

址:陕西省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