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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201-FW04-F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2.7753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7753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年)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标准

01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物业服务

综合管理服务、楼宇管理服务、建筑本体及公共部分和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服务(单项工程造价费用在3000元及以下的项目)、安全管理服务、卫生清洁消毒服务、清雪服务、供暖制冷保障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等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32.775381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实验区(除屏障区)、公共会议室、公共服务区、供电系统设备间、消防泵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监控室、上下水设备用房、弱电机房、空调机房、锅炉操作间、供暖设备间、空调制冷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室外停车场。

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202219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3投标人提供近年(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并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3.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6)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报告。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3.9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2被授权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3法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3.4提供提供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证明;④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截图证明;⑤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截图证明;⑥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报告;3.5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6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8783228 技术部分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844989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            

联系方式:曹靖敏 0431-80543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靖敏

电 话:  0431-8054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