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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JKBFAV-W4001(招标文件编号:2024-JKBFAV-W4001)

二、项目名称:某部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铭泽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定州经济开发区大奇连体品产业园恒达路

中标(成交)金额:13.6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河北铭泽文体用品有限公司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5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某部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项目结果

本招标项目“某部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9:3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BFAV-W4001

三、评标结果及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北铭泽文体用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68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北盾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30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北华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5200.00元;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上述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鹏、林良强

办公电话:0591-83718387

移动电话:15960142690、0591-83718387

传 真:0591-83715076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先生

移动电话:18959029856

本公告与军队采购不一致之处,以军队采购网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联系方式:张鹏、林良强 办公电话:0591-83718387 移动电话:15960142690、0591-83718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

电 话:  15960142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