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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某部食堂及幼儿园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丰台某部食堂及幼儿园副食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HT2024-0021

项目名称:丰台某部食堂及幼儿园副食品采购

预算金额:3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供货地点

供货期限

备注

1

丰台某部食堂及幼儿园副食品采购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北京市丰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按折扣率进行报价(即“北京市丰台区周边市场(大型超市、连锁超市 )”)公布的单品当日最高价”的百分比),单位为 %。

举例:若在“北京市丰台区周边市场(大型超市、连锁超市 )”公布的单品当日最高价”基础上给予8折优惠,则投标折扣率为80%;若给予8.5折优惠,则投标折扣率为85%。

任意一项折扣率不得超过90%,否则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须具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提供服务的相关内容。

(七)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方式:申领地点:网上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fht2021@126.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拟委托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主要内容为采购人所属食堂提供为期1年的蔬菜类、畜禽肉类、海鲜类、调料类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配套服务,年采购金额预算约311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联系方式:魏先生/13641269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  13641269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