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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车辆装备配件定点采购项目(大连地区)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车辆装备配件定点采购项目(大连地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YZJA-W1004

项目名称:某部车辆装备配件定点采购项目(大连地区)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一)基本情况:招标车辆配件定点采购服务商1家,负责日常车辆配件采购以及任务中车辆配件应急保障。其中结算金额达到50万元或者合同履行时间满1年,合同解除。

★(二)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供应商日常情况下3小时内提供所需商品,如遇紧急情况须在1小时内送到,如遇特殊情况,经与我部协商可视情延迟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1)辽宁省大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其他驻点或者指定的任务区。

3.交货方式:供应商每月按照实际供应配件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和规范。严格按照国家与厂家规定的保修日期执行。因配件质量原因致使我部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供应商负全责,并赔偿我部相应损失。

2.投标人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3.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投标人有责任对货物进行必要的维护或保养。维护仅收成本价。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供应商每月按照实际供应配件,对照合同报价核算费用开支或者价格说明,提供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包含配件费明细),经我部审核确认后,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供应商须向我部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且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无违约情况,在合同终止后无息全额返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我部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1.供应商不得与我部经办人员暗箱操作,套取钱财,一经发现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正常履行的,我部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在服务态度、配送时间、商品质量等问题被连续查出3次(含3次)以上的,我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

4.配件供应时,出现随意报价或违规报价时,发现2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发现5次(含5次)以上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供应商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不配合响应的,我部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造成其他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6.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部队纪律,若违反部队有关管理条例,与部队人员乱拉关系、发生纠纷、卖密窃密等行为,视情节轻重,我部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涉嫌违反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类型

供应商供应配件车型包括:丰田越野、途锐、福特猛禽、考斯特、江铃全顺、重庆铁马、北汽福田、解放、东风、陕汽、北奔、重汽、中联、徐工等。

供应商不允许销售“三无”产品,不允许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

★(二)物资参数要求

详见车辆配件供应明细表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1.如果我部在政策和规定上,对装备维修保障军民融合保障工作有调整和变动,我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本项目实施与我部相关政策规定不相符,我部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方报价必须含税费、运费及其他一切费用,我部不承担任何费用。

3.投标方按配件明细一次性报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波动,一年内均不再进行价格调整,盈亏均由供应商自已承担。

4.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配件质量原因致使我部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供应商负全责,并赔偿我部相应损失。

5.涉及部队其他规定和利益的要求,我部将另行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必须配合我部订立补充合同,补充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供应商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人员安全等相关问题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我部无关。

7.如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车辆配件时,供应商首先依据京东自营同规格同品牌商品进行定价(不得高于京东自营同规格同品牌商品最高价格)。如京东自营无同类商品时,供应商需按照市场正常价格进行供应。

8.供应商应优先向部队提供服务,根据部队需要提供上门服务。如遇部队执行重大活动任务时,根据部队需求和任务实际,供应商需具备伴随保障能力,保障期间不产生服务费、运费等合同外一切费用,随队保障人员、车辆产生的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日常情况下3小时内提供所需商品,如遇紧急情况须在1小时内送到,如遇特殊情况,经与我部协商可视情延迟交货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至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申领

方式:线上申领方式(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511071243、18610460360):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990896665@qq.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报名资料加盖企业公章PDF版。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盈坤世纪G座)7层3单元702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010-81180311        

联系方式:麻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13511071243、18610460360            

联系方式:段少佐、陈朝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少佐、陈朝阳

电 话:  13511071243、1861046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