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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情绪检测设备租赁服务意向公开(2024-JHDXLJ-F4004)(第1包)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心理情绪检测设备租赁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心理情绪检测设备租赁服务

二、需求概况

(一)功能及服务要求

租赁5台心理情绪检测设备,解决传统心理量表检测易受主观影响造成结果失真的情况,通过采集分析个体的心率、行为模式、呼吸特征等生理特征,对心理异常人员进行早期筛查与识别,该设备由电脑终端和智能穿戴设备等组成,可全程监测人员的心率、血氧、呼吸等生理指标,展现压力、疲劳、情绪等波动情况,在电脑上形成身体和心理健康状态分析评估报告。具备通过采集被测试者生理参量,软件生成分析图谱、测试结果和测评报告等功能需满足的要求,满足心理测试工作需要,能够通过生成的报告判定测试结论,心理疾病筛查诊断准确率≥80%,产品软件为国产自主研发,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服务期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培训,合同期内免费享受升级换代服务,正常使用损耗的配件等耗材免费更换。

(二)预算金额及服务时间

采购预算20万元,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若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满意,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1-2年合同,合同价不变,合同一年一签。

(三)服务地点

上海市、浙江省衢州市。

(四)拟设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先生,联系方式:021-81851244/18657002107

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