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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8国道长兴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后评价阶段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CX-2024-ZY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318国道长兴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后评价阶段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技术、资信及商务评定企业业绩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国省道综合治理后评价项目合同的得2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协议书未体现项目信息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未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不得分。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国省道综合治理后评价项目合同的得1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协议书未体现项目信息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未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不得分。
2技术、资信及商务评定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可靠性较高的,得7-9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合理可行,得4-7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表述不清晰,存在不合理行及不可行性的,得0-4分。未提供不得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可靠性较高的,得7-1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合理可行,得4-7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表述不清晰,存在不合理行及不可行性的,得0-4分。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长兴县太湖东路1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86159

质疑联系人:章工

质疑联系方式:18157202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50311

质疑联系人:郑工

质疑联系方式:135672611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