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昌图县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农高区、经济开发区)招标公告

昌图县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农高区、经济开发区)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昌图县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农高区、经济开发区)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2-02 至 2024-02-09
撰写单位: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晓林
(昌图县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农高区、经济开发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图县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农高区、经济开发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224-00016
项目名称:昌图县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农高区、经济开发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70,000.00
最高限价(元):5,7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昌图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农高区、经济开发区)

二、本项目实现的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根据昌图县发展与建设需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集约高效、增强城市韧性、强化空间统筹、强化空间治理,对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作出实施性安排,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三、项目概况

《昌图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昌图县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昌图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部分内容。其中:昌图县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规划面积约为7695平方公里,规划覆盖昌图县中心城区、农高区、经济开发区范围;昌图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面积约为3502平方公里。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3]189号);

《辽宁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指引》;

《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昌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国家、省、市关于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其他要求。
五、编制内容

(一)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

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分为城镇单元、乡村单元和特殊单元三大类型。在此基础上,立足于全域全要素,统筹增量和存量,兼顾保护和发展,结合详细规划编制管理需求,进一步细化二级单元类型,探索不同单元类型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控方法。

(二)中心城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在遵守国家、省、市和当地有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编制详细规划。单元详细规划落实总体规划目标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空间需求,指导地块详细规划编制。深化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和公服设施等布局,提出街区主导功能和开发强度控制,主要体现底线约束、总量控制、结构布局和民生保障等内容。
六、项目成果要求

编制成果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件和数据库等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成果内容及形式应符合国家、辽宁省的相关要求。图件包括图纸和图则两部分,附件包括规划说明、相关会议纪要等,数据库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数据入库标准和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昌图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 昌图镇政府路18号
联系方式: 024-75913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4350
邮箱地址: 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海元
电话: 024-2251435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