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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栋公寓房维修工程答疑公告(2024-JL13(04)-G10010)

66栋公寓房维修工程答疑公告

2024-JL13(04)-G1001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66栋公寓房维修工程(项目编号:2024-JL13(04)-G10010)作如下答疑通知:

提问内容:

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保函的融资担保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公司>2022年度和最新2023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E级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纸质保函中“(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人:66栋公寓房维修工程项目部

日期:20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