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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土地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土地租赁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土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BDGCGL-2024-(ZC)00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珊

项目联系电话:177095623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中宁县新堡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秋月0955—57903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代理机构地址: 17709562323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租项目编号:BDGCGL-2024-(ZC)005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土地租赁项目

出租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元

出租需求:

项目名称

租赁标的物概况

底价(元/亩.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土地租赁项目

三道湖农田面积52.2亩。

505元/年/亩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承租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承租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参与投标的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行为能力);

(2)自然人投标的情况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4)承租申请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也可选择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5)承租申请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6)承租申请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7)承租申请人可选择提供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8)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承租人信用承诺书。

2、本项目承租人不允许转租,一经发现立即收回该土地租期,且不再退回剩余合同期的租金。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40204日至2024020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代理公司领取。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nxbdgs@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租文件的承租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自然人投标的情况下须身份证复印件按手印发送至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承租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时同步在《中宁电视台》发布本项目招租公告。请各潜在承租申请人(自然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租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出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七星渠管理处 

地址:中宁县新堡镇

联系人姓名:李秋月

联系电话:0955—579037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联系人:胡珊

联系电话:17709562323

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2月03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