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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意向公开(2024-VGBZCH-F4001)(第1包)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代理机构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VGBZCH-F4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备注

1

采购代理服务

通过简易询价方式在甘肃省兰州市境内征集地方优质采购代理机构协助我单位完成工程、服务、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全过程,并承担采购项目咨询、技术服务工作,本次项目服务期限暂定1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四)不得为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中供应商。

(五)供应商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必须是其主营业务。

(六)供应商对项目进行报价的,需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区须具有自己的招投标实施场所。

(七)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完成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

(八)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十)供应商能够近期正常组织招标活动,并按照我部的时间要求组织开展招标活动。供应商对项目进行报价的,公司注册地在甘肃省兰州市,并在兰州市有固定经营业务场所,具有开评标场所,内部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音视频资料录制以及档案管理配套设施设备。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91018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三)报价方式:密封邮寄或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和报名文件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纸质版,并密封、签字、盖章。

六、注意事项

(一)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所产生全部费用。

(二)报价方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

(三)评审办法:基准价法。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郭先生

话:09318-997706、18109496985

箱:751932794@qq.com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邮政编码:7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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