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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监管核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NZXCG2024033(招标文件编号:LNZXCG2024033)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监管核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4号

中标(成交)金额:24.3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监管核查服务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无人机核查评估、生产建设项目无人机核查评估、市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加密工作三项工作成果要求:
5.1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核查评估以项目为单位整理成果报告;
5.2生产建设项目核查评估项目。编制生产建设项目第三方跟踪评估单项报告,明确跟踪评估意见。
5.3市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加密工作。
(1)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数据。主要包括遥感影像、扰动图斑矢量图。
(2)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清单。根据解译合规性分析,扰动图斑现场复核认定结果,制作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名单中应明确项目名称、具体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建设状态、建设单位及联系人等基本信息。
(3)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解译标志库。按要求建设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 斑解译标志库,每套包含相应的影像截图、现场照片及相应文字说明。
(4)项目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成果分析、存在 问题及建议、相关附图附表。
(5)部委文件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中要求提交的 数据。
核查评估报告和总结报告需提交电子档一份和纸质版4份。成果及数据需满足水利部相关规定及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核查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参照《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技术规程》、生产建设项目核查评估具体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及水利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市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加密工作成果数据的整理应与水利部关于遥感监管的数据整理要求相一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喆、郭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水利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3-5号        

联系方式:许威0412-2203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真理街3栋1-2层S-4号            

联系方式:李晨曦18524225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晨曦

电 话:  1852422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