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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清江民族学校实验室、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ES-YXDZ-24002
  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市清江民族学校实验室、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 首次公告日期:2024-02-02
  4. 原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 更正内容:
    原文件: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2.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为: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更正日期:2024-02-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更正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1.11.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价格不再扣除。更正为1.11.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第四章 资格审查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恩施市清江民族学校
    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清江新城
    联系方式: 1897240902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
    联系方式: 0718-823088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老师
    电话: 1897240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