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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气象局呼和浩特人工影响天气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人工影响天气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2024-HW-075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人工影响天气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79.0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0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人工影响天气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备(业务支撑设备及保障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

(7)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

(8)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2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市气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二路西        

联系方式:王洁琼15947014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 (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李春杰0471-3489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杰

电 话:  0471-34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