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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院落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院落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雁塔区金辉环球中心B座21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GJ-2024XA07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院落环境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159.83100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83100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院落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8310.0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98310.0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院落环境整治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98310.01

1598310.01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9)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金辉环球中心B座2106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潜在投标人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12557291@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置为“公司名称+拟领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经审核无误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代理机构反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大桥路国贸大酒店4楼行政1号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其他

(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88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915-3831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洲国际项目管理(西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西安市雁塔区金辉环球中心B座2106室            

联系方式:魏工029-89667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沙沙

电 话:  0298966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