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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林长制激励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林长制激励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TD-DL-20241044

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林长制激励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860000

最高限价(元):28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林长制激励资金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三工滩7000亩林地补植补造(25000株白榆),完成7000亩林地抚育、病虫害防治、林地基地灌溉管网更新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2024年10月12日开工、2024年11月15日竣工,总工期35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具有 2024年03月-2024年08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明细证明。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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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昌吉市长宁南路与石河子西路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13699404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恒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E座19楼)

联系方式:0994-2281811、15299983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婷

电 话:0994-2281811、1529998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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