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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综合财务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资国企综合财务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可在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2024083

项目名称:国资国企综合财务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按月度形成前海局属企业财务分析报告,按季度汇总梳理形成前海局属企业经营情况分析报告,形成国企年度决算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前海国企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前海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2.提供前海国资国企综合财务管理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咨询服务内容:

重大经济事项分析、税务咨询、成本分析与控制、财务风险研判、年度预算合理性分析、其他综合财务管理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可在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免费下载。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

将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附电子版,电子版是以光盘、U盘或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提交的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并在2024年9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现场或邮寄递交)至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113

联系人:汪勘联系电话::13242994313

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项目预算控制50万元以内,投标人的报价不可高于预算(限价),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项目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场地费用、资料费用、办公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并提供合同要求的有关成果材料,以及其它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联系方式:汪勘 13242994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联系方式:曹茜、黎子帅 18599127733、18598091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茜

电 话:  18599127733